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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1.5亿,国道108线霍州-襄汾段过境改线工程项目特许经营者中标候选人公示

发布时间:

中标公示‍‍‍‍



项目模式:特许经营


项目名称:

国道108线霍州-襄汾段过境改线工程特许经营者



项目概况:

建设地点:项目起点位于霍州市白龙镇牛腰村附近,向南依次经过霍州市白龙镇、辛置镇,洪洞县堤村乡、赵城镇、大槐树镇、广胜寺镇、明姜镇、曲亭镇、苏堡镇、淹底乡,尧都区大阳镇、段店乡、县底镇、贾得乡,襄汾县邓庄镇、新城镇,终点位于襄汾县新城镇桥子沟村附近。

建设内容和规模

(1)建设内容:包括全线范围内的路基、路面、桥梁、涵洞、交叉、绿化及环保、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全部工程。

(2)建设规模:路线全长98.123km,采用一级路标准建设,设计速度80km/h,含17.0km老路利用(在该段辛置镇区段设置2.1km高架桥+辅道),新建总长81.123km,霍州至辛置新建段采用22.5m宽路基,赵城北至终点路基宽度25.5m,全线新建桥梁9765m/40座,互通立交6处,平交口59处(中央分隔带开口29处,右进右出30处),设置主线收费站2处,停车区2处,养护工区2处。桥涵设计荷载等级采用公路-Ⅰ级。其余技术标准执行交通部颁发的《公路工程技术标准》(JTGB01-2014)。项目估算总投资515836.29万元。

招标范围

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,招标范围为国道108线霍州-襄汾段过境改线工程的特许经营者。

操作模式

本项目的具体操作模式为建设—运营—移交(Build-Operate-Transfer,简称:BOT)模式。中标后,特许经营者应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,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、资金筹措、建设实施、运营管理、债务偿还、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,自主经营,自负盈亏,在特许经营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,按照《特许经营协议》的规定将项目相关资产使用权在无负债、无担保的条件下无偿移交给临汾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。

临汾市人民政府授权山西省公路局临汾分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,负责特许经营方案编制、特许经营者选择、特许经营协议签订、项目实施监管、合作期满移交接收等工作;临汾市人民政府授权临汾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政府出资人代表,代表政府作为项目公司股东参与项目公司组建,履行股东相应职责,代表政府监督项目的投资、建设和运营,参与项目准备及实施工作。

本项目收费渠道为使用者付费。来源包括车辆通行费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两部分构成。车辆通行费收入是指项目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收取的车辆通行费收入,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项目广告服务、配套设施服务等经营开发收入。

临汾市人民政府不向特许经营者承诺固定的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,不承诺基本交通量或基本通行费收入等任何兜底性保障。项目通车后的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,按照同期国家和地方政策规定执行。

投融资结构及资金来源

本项目总投资515836.29万元,拟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建设,其中:项目资本金103167.26万元,占投资总金额的20%,由特许经营者和政府方按82.41%:17.59%的股权比例以货币形式出资,特许经营者出资85015.26万元,由特许经营者自筹,政府方出资18152万元,资金来源为申请省级财政预算资金(以实际到位金额为准,如果省级财政预算资金不能到位或不能及时到位,由特许经营者自有资金补齐不足,相应调整资本金股权比例);其余建设资金由特许经营者通过合规的融资方式筹集412669.03万元,占投资估算总金额的80%。



中标情况:

第一名:
内蒙古路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(牵头人)
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
中交一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(联合体)

第二名:
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

第三名:
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



发布时间:

2025年2月19日




来源:新基建投融圈